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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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招办解读2014年高考规定 高考比赛类加分最高20分

作者:沈祖啸来源:亚心网 发布时间:2014-04-17点击数:

亚心网讯(记者沈祖啸)2014年高考时间为6月7日-9日,高考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8时-15日20时(北京时间)。

4月14日,在自治区招办出台2014年招生规定后,本报特邀自治区招办相关负责人解读2014年高考政策。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底前全部结束。同时,广大考生及家长关心的加分政策分为六大类,如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

据悉,新疆2014年高考继续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即2014年高考统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问:今年高考录取期间会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吗?

答:有关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自治区招办会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时以本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

值得注意的是,考生应对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问:考生电子档案有哪些信息?

答: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地方学校考试(考查)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体检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报考军校(国防生)的考生须有《军队高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报考公安高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公安普通高等学校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表》,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须有《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体格检查表》。

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问: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到哪里进行最终裁定?

答:考生的体检须在当地招生委员会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

各地、州、市的体检工作应于5月15日前结束,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地招生办公室须将所有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直至考生本人。需要体检复查的考生,要经地、州、市体检领导小组同意、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考生应根据体检结果正确选择志愿和专业,各中学应特别注意指导专业受限和残疾考生正确地选择志愿。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指定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自治区普通高考体检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问:录取时是否允许生源未满的高校调剂录取高分考生?

答:为保护高分考生利益,允许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分数级差要求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允许生源未满的高校调剂录取高分考生。

考生一经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录取。

问:区内院校的高职(专科)层次是不是有补录工作?

答: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再行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专科)计划总量10%的区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同意,可在自治区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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