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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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解答2009年高招热点问题(节选)

作者:佚名来源:中国江苏 发布时间:2009-05-04点击数: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参与“中国江苏”在线访谈! [2009-4-29 15:01:09]

[主持人]:4月23日,《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发布,今天下午,我们邀请了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领导和专家,就该政策和网友们进行在线交流。 [2009-4-29 15:01:39]

[主持人]:首先向大家介绍参加访谈的嘉宾: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朱卫国书记、霍宝柱副院长、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袁桂华副处长,欢迎各位的到来。 [2009-4-29 15:01:52]

[朱卫国]: 各位网友大家好! [2009-4-29 15:02:25]

[主持人]:朱书记,《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发布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极大关注。在访谈开始前,想先请问一下,我省是如何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工作组织管理的。 [2009-4-29 15:02:44]

[朱卫国]: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把做好高校招生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克服麻痹和懈怠思想,确保今年高校招生的各项任务安全、平稳、顺利、圆满地完成。 [2009-4-29 15:02:56]

[朱卫国]: (一)切实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做好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公安、信息产业、保密等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今年我省招生考试工作平稳地进行。 [2009-4-29 15:03:16]

[朱卫国]: (二)加强安全保密建设,确保考试安全。要切实加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考点的硬件建设;健全和完善各种安全保密制度和考试管理制度,要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在命题、试卷印制及运输、试卷保管、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确保万无一失。 [2009-4-29 15:03:50]

[朱卫国]: (三)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出发,加大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强化监考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严厉打击考试舞弊歪风和考场腐败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009-4-29 15:04:07]

[朱卫国]: (四)规范招生考试行为,实施“阳光高考”。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高校的招生管理之中。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依法治招,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和违规录取考生,规范收费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 [2009-4-29 15:05:17]

[朱卫国]: (五)强化服务,办人民满意的高考。各级招生部门要认真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一切为了考生,为了一切考生”的工作目标,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坚持信息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和服务,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2009-4-29 15:05:48]

[主持人]: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是什么? [2009-4-29 15:07:52]

[朱卫国]: 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与2008年相同,仍为“3 + 学业水平测试 + 综合素质评价”。 [2009-4-29 15:08:10]

[朱卫国]: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七门。 [2009-4-29 15:08:29]

[朱卫国]: 普通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选修测试科目由考生在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2009-4-29 15:08:48]

[朱卫国]: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必须参加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需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测试。如兼报普通类,应按普通类考生的相关要求确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如不兼报普通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为必修测试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算起三年有效。 [2009-4-29 15:09:15]

[朱卫国]: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 [2009-4-29 15:10:17]

[主持人]:线上的网友特别多,我们来看网友的提问。 [2009-4-29 15:10:43]

[网友 学生家长]问: 听说今年江苏高考考生人数比去年多了很多,大概有多少万?招生总计划今年会不会增加,录取率大概会是多少? [NO.2]

[袁桂华]:今年江苏报名参加高考的人数为54.6万人,比08年增加3.8万人。今年的招生计划尚在汇总之中,汇总完毕,将通过江苏招生考试报向社会公布,录取率仍然能保持在70%以上。 [2009-4-29 15:11:34]

[网友 刘羽]问: 请问:今年录取考生时,省考试院对选修课有等级要求吗?如一本院校必须达到AA或AB;二本必须达到BB吗? [NO.3]

[袁桂华]:今年录取考生时,普通类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须符合报考高校确定的等级要求,省里不再作统一规定,但必测科目必须达到4C1合格。 [2009-4-29 15:12:13]

[网友 贾成宝]问: 今年各高等院校是否有点招计划? [NO.4]

[李拥军]: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可按规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有关高校应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选择性招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向社会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2009-4-29 15:13:13]

[主持人]:怎样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09-4-29 15:14:01]

[霍宝柱]: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进行。 [2009-4-29 15:15:08]

[终审人]: 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由省教育考试院作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重要内容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并在录取时提供给招生院校,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 [2009-4-29 15:15:30]

[主持人]:哪些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009-4-29 15:16:23]

[终审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009-4-29 15:16:55]

[网友 孙先生]问: 请问公办本科的高校会出现比BB低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嘛? [NO.5]

[袁桂华]:2009年,我省普通类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由院校自主确定,高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生源情况等,综合考虑,提出本校对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具体各校的等级要求,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发布,考生也可登陆相关院校的网站查询。 [2009-4-29 15:18:21]

[网友 胡女士]问: 想请问一下,今年高考录取时,必测科目的成绩还会参考吗? [NO.6]

[李拥军]: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下列要求,方可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持有2007年度普通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除外):①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②不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信息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③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参加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信息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另外,高校在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如果出现同分、同选测科目等级(仅普通类)时,学校可参考必修科目测试等级的高低择优录取。 [2009-4-29 15:19:32]

[网友 秦人]问: 院校招生章程的作用是什么?招生章程主要有哪些内容?如何公布? [NO.7]

[朱卫国]: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学历层次(本科或专科)、办学性质、外语语种要求、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等。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令、规定和我省的招生政策,并制定适合我省高考方案和录取办法相关要求的录取规则。高校招生章程由高校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家或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或我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高校须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由其主管部门对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备案。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可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不得擅自更改。 [2009-4-29 15:19:59]

[主持人]:现在有几个关于填报志愿的问题,一起来看一下。 [2009-4-29 15:21:23]

[网友 冰激凌]问: 今年我省考生何时填报高考志愿? [NO.8]

[霍宝柱]:(1)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符合各批次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本专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提前批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8日至8月2日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本科等),普通类第一、二批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2009-4-29 15:21:38]

[网友 喜庆]问: 考生填报院校志愿时需要注意哪些? [NO.9]

[霍宝柱]:体育类、艺术类兼报普通类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普通类院校志愿。

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高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考生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必须按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亲笔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009-4-29 15:22:33]

[网友 爱的信仰]问: 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哪些规定? [NO.10]

[朱卫国]: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持有2007年度高考综合考试(或高中会考,下同)成绩的往届考生,如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等级为D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不作要求),准予其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填报志愿。

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中的历史或物理须符合拟报考高校相关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体育、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与普通类考生一致;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招收的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普通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高水平运动员须按普通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保送生以及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小语种提前单招、示范性高职单招和注册入学的考生,其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以及空军飞行员的考生,因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或有特殊要求,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2009-4-29 15:23:16]

[网友 换颗心]问: 今年我省高考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NO.11]

[霍宝柱]:2009年我省普通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在每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 5所院校,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个批次。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有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大批次,下设八小批。 [2009-4-29 15:23:38]

[网友 张杰]问: 划线原则看不太懂,能否详细解释一下?总说会参考选测科目等级,到底在划线时起了什么作用呢? [NO.12]

[袁桂华]:普通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的原则是:对符合江苏省规定的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根据各批次高校招生计划数和院校提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综合考虑,划定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也就是说,在划线时,要依据招生计划、划线比例、等级要求等,并且优先考虑院校对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确保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能有足够的生源。 [2009-4-29 15:24:20]

[主持人]:2009普通高考考试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2009-4-29 15:25:29]

[霍宝柱]: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 [2009-4-29 15:26:00]

[霍宝柱]: 6月7日上午9:00—11:30,语文(选测历史科目的考生考试时间增加30分钟),下午15:00—17:00,数学(选测物理科目的考生考试时间增加30分钟)。 [2009-4-29 15:26:25]

[霍宝柱]: 6月8日下午15:00—17:00,外语。 [2009-4-29 15:26:56]

[霍宝柱]: 6月9日上午9:00—10:40,物理、历史(两门选测科目同时开考);下午15:00—16:40,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四门选测科目同时开考)。 [2009-4-29 15:27:28]

[主持人]:语文、数学附加题考试如何进行? [2009-4-29 15:27:57]

[霍宝柱]: 语文、数学的正题与附加题分卷、分答题卡、分时段考试。正题考试结束,收取正题答题卡,加试附加题的考生增加30分钟考试时间作答附加题。 [2009-4-29 15:28:30]

[主持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统考科目的满分值分别是如何设定的? [2009-4-29 15:30:14]

[霍宝柱]: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统考科目的满分值440分。其中: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另外,语文、数学附加题各设40分。 [2009-4-29 15:32:11]

[霍宝柱]: 根据08高考方案微调完善办法规定,将附加题40分计入总分。普通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2009-4-29 15:32:42]

[主持人]:高考外语科目有哪些语种? [2009-4-29 15:33:29]

[霍宝柱]: 高考科目中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2009-4-29 15:34:01]

[网友 木偶在游离]问: 院校什么情况下可以降分录取? [NO.13]

[朱卫国]: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第三批本科视生源情况,可再适当降分)。 [2009-4-29 15:39:00]

[网友 风雨无阻]问: 高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录取体制是什么? [NO.14]

[朱卫国]: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高校根据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进行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2009-4-29 15:41:09]

[网友 薄荷奶茶]问: 今年我省高校录取分几个批次进行? [NO.15]

[朱卫国]:今年我省高校录取批次依次为:1.提前录取院校[含普通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本、专科)、航海院校(本、专科)及其他院校(本科,含免费师范计划);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 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2.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3.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4.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5.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6.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7.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 [2009-4-29 15:45:33]

[网友 水晶葡萄]问: 考生档案是如何建立和移交的? [NO.16]

[袁桂华]:考生档案由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组成。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含考生的自然信息、身份证号、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有关照顾信息等)、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的高考报名表、志愿表等,按要求将所填写的有关信息准确录入计算机, 并认真核对,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或不按规定要求对所报信息签字确认而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在考生录取报到后,从本校录取库中直接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作为考生录取的原始档案(含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与其他纸质档案一起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08]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电子档案由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负责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考生纸介质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苏招委 [2001] 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含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到高校报到时移交给高校。各地招办和有关中等教育学校应主动联系考生,督促被录取的考生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和移交手续。 [2009-4-29 15:46:29]

[网友 柠檬草]问: 考生如何进行体格检查? [NO.17]

[袁桂华]:我省今年的高考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上旬至4月30日期间进行。由各市、县(市、区)招办根据本地的考生人数安排考生体检时间并通知各中学,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考生的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各体检机构须按照《体检意见》,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应届毕业生一般由所在中学组织集体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高校招生体检站参加体检。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应按本人报名地招办公布的时间,自行到指定体检站参加体检。

高考结束后,报考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军校无军籍学员”,下同)的考生还须进行军检、面试,报考公安、政法院校的考生,还须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这部分考生,应按本人报名地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前往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事院校招生体检、面试或由省公安厅、司法厅及公安、政法院校等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报考相关院校。

体检结论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重要依据之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市、县(市、区)招办将体检结论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表由市、县(市、区)招办留存,并按有关要求将信息输入考生的电子档案。 [2009-4-29 15:48:10]

[网友 黑马王子]问: 高校招生录取划线原则是什么? [NO.18]

[朱卫国]: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院校提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必测科目4C1合格)的考生,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虑并确定普通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2009-4-29 15:48:53]

[网友 木头]问: 高校如何进行选择性招生? [NO.19]

[霍宝柱]:高校可按规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有关高校应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选择性招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向社会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高校的选择性招生对象须填报该校志愿,且符合下列条件:

(1)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文化分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选测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等级要求。如院校招生章程中未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选测科目等级提出明确要求,则允许院校对两门选测科目中的其中一门降低一个等级进行选择性招生,但本科院校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不得低于C级。

当院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5分以内,含5分,下同)时,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满足上述条件的,院校可在本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选择性招生原则上在同批省控线上录取。如高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可在学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但不得低于同批省控线下5分。

(3)对因生源不足降分录取的高校,其选择性招生,可在院校降分线下5分以内进行,但最多不超过同批省控线下15分。 [2009-4-29 15:50:00]

[网友 倾听]问: 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哪些要求? [NO.20]

[霍宝柱]:高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为妥善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各类遗留问题(如空军招飞落榜、军校录取体检复查落榜、残疾考生高分落榜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其他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省招委会批准,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程序指定有关高校予以解决。所涉及的高校有义务配合省教育考试院做好这项工作。

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单,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新生名单。录取结束后,各高校要按照《关于对参加网上录取的普通(民办)高等学校收取网上录取费的通知》(苏价费[2001]191号、苏财综[2001]99号、苏教财[2001]68号)要求,及时交纳录取费用。

高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2009-4-29 15:52:17]

[网友 蓝色汉堡]问: 高考报名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NO.21]

[袁桂华]:具有本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③身体健康。

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报名参加高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③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专业考试)因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④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09-4-29 15:53:26]

[网友 落泪的夏天]问: 今年我省高校录取的投档原则及办法是什么? [NO.22]

[朱卫国]:2009年我省普通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1)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过程中,对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本科平行院校志愿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外语专业的考生,或平行院校志愿的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投档。

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对未被投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符合投档条件的特殊考生按其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普通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时,如某些专业按历史或物理科目投档生源不足,完不成专业招生计划的,可调整该专业招生计划。

(2)体育类、艺术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除外)的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分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2009-4-29 15:56:12]

[网友 今生有悔]问: 高校招生计划如何公布? [NO.23]

[霍宝柱]: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经其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我省教育考试院,由我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为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2009年,对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各高校在分专业公布招生计划和对考生选测科目要求时,要依据培养目标、生源情况等,自主确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 [2009-4-29 15:59:03]

[网友 相逢是首歌]问: 2009年考生借考有何规定? [NO.24]

[袁桂华]: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2009-4-29 16:01:12]

[网友 学生]问: 我想咨询一下学业水平测试考2B2C的考生是不是限报学校。 [NO.25]

[袁桂华]: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达到2B2C、且技术科目合格的考生,已符合我省规定的普通类考生填报志愿的基本条件。考生在填报某高校志愿时,其学业水平必测科目、选测科目的等级还须符合拟报考高校规定的等级要求。 [2009-4-29 16:04:20]

[网友 欣迪]问: 对考生在全国统考(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除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对哪些违规行为作出了补充处理? [NO.26]

[霍宝柱]:(1)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3)对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4)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2009-4-29 16:06:28]

[网友 晴天娃娃]问: 今年我省考生享受的照顾政策有哪些? [NO.27]

[霍宝柱]:(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①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③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④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志愿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⑤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⑥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接受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3)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的应届考生,在划线前加10分作为奖励分计入总分,并可与第1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计算。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2009-4-29 16:09:02]

[网友 花落无声]问: 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如何作出处理? [NO.28]

[朱卫国]: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由教育部或经教育部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2009-4-29 16:14:31]

[网友 学生家长]问: 前些天,普通类考生选考了7门课考试,如果其中有4C1合格就可以了?其他2科是D的,明年高考时不用再补考一次了吧 [NO.29]

[李拥军]:如果是体育、艺术不兼报普通类的考生,在参加明年高考录取时可不用参加补考;如果是普通类的考生,首先要确定自己的两门选测科目和其余的四门必测科目及信息技术科目,如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即可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2009-4-29 16:15:44]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嘉宾参与我们的活动,也预祝所有考生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再见。 [2009-4-29 16: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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